以案释法 现场观摩:老河口市检察院庭审观摩提高办案质量


发布时间:2018-12-13      来源:互联网

襄阳日报讯(通讯员周亚茹 见习记者王怡雯)7月13日,胡某和魏某贪污罪一案开庭,本案由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老河口市纪委、监察委以及各派出机构的领导干部等30余人参与旁听。

据介绍,此次观摩庭审活动,主要目的是为了较快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后与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相互衔接,进一步强化了纪检监察办案人员的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有利于监察机关与法检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为今后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案中,胡某和魏某利用其担任社区征地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在测量鱼塘时弄虚作假,为其个人鱼塘合计虚增面积达8亩之多,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20万余元,造成恶劣影响。老河口市检察院查处后,最终以涉嫌贪污罪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公诉人沉着应对,围绕胡某某和魏某某的具体贪污事实,举证详略得当,环环相扣,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逻辑清晰,论述充分。由于公诉人庭前做了充分的准备,对案件进行细致审查,因而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同时做到了同步释法说理,达到了良好的法治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