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九成乐视应收账款已回收 青雨传媒现金流保持健康平稳


发布时间:2018-02-07      来源:互联网

  青雨传媒(832698)2月6日晚间公告,公司与西藏乐视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的一揽子合作协议顺利履行,截至目前,公司已经收到协议款项1.55亿元。此次协议的顺利推进,有助于青雨传媒保持现金流平稳,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017年6月8日,青雨传媒及全资子公司伊宁市青成传媒有限公司与西藏乐视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猎场、广告、老剧等一揽子协议,协议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77亿元。

  青雨传媒表示,上述协议的签订,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市场拓展及品牌影响力产生积极影响,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市场的竞争地位,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切实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目前,青雨传媒已经收到上述协议款项中的1.55亿元,占协议总金额的87.29%,并在公告中表示,协议仍按照约定继续履行。

  青雨传媒主要从事电视剧的投资、制作及发行业务,公司专注于精品电视剧的创作,拥有强大的专业团队与丰富的电视剧创作经验,在国内电视剧行业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与市场地位。自成立以来,公司投资制作并成功发行了《潜伏》、《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借枪》、《柳叶刀》、《迷雾》、《猎鹰1949》、《飞虎神鹰》、《神断狄仁杰》、《婚巢》等多部引起社会极高反响的佳作。

  2017年,青雨传媒投资拍摄的《猎场》再次引发国产电视剧热潮,获得市场热烈反馈,实现了收视与口碑双丰收。《猎场》的热播,也给公司带来了良好的收益,市场与投资者对公司好评不断,进一步提升了对公司的关注与认可。随着《猎场》的顺利播出,西藏乐视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青雨传媒签订的关于《猎场》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占专有许可使用协议已履行完毕,青雨传媒已收到关于此协议的全部款项。

  据青雨传媒方面介绍,公司的电视剧业务通过采购剧本,独家拍摄为主、联合拍摄为辅的方式投拍电视剧。拍摄完成后,公司与电视台签订播放许可,获取发行收入和现金流,或者出售音像版权,新媒体播映权等形式获取版权转让收入与现金流。

  2017年上半年,青雨传媒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1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涨了1570.54%。此次公司与乐视的合作协议顺利履行,并获得协议款项,将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康平稳的现金流状况,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巩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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