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一男子收购不明手机被公诉


发布时间:2020-01-09      来源:互联网

明知“白菜价”手机来路不明,仍然起贪心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收购。东窗事发后,经老河口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韩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8年,韩某在十堰丹江口市一珠宝店对面经营手机贴膜生意。同年7月,韩某多次在对方没有提供合法有效来源凭证的情况下,收购未成年人陈某伙同他人在老河口市两家手机店盗窃所得的手机4部,总价值6576元。

韩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得手机后,再加价售出从中赚取差价。截至案发,其中一部三星C5和一部vivoY85已被韩某加价售出,后涉案的4部手机均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缴归还失主。韩某另赔偿了两家店主手机差价,取得店主谅解。(襄阳日报 周亚茹)